Friday, January 25, 2013

守贞、缠足与中国古代女性的财产权变迁

守贞、缠足与中国古代女性的财产权变迁:

中国古代与女性有关的两项习俗,守贞与缠足,在今天看来无疑是十分残忍的。守贞,即主流价值观要求女性在丧偶之后要守寡终身,不得改嫁或与其他男性发生私情,或者干脆殉情而死。守寡者称作“节妇”,殉情者称作“烈妇”。甚至未婚的女性在结婚前未婚夫亡故,也要到夫家守寡,或者殉情。各地明清县志中有不少这样的人物传记。沈从文的小说《湘女潇潇》中也提到了上世纪早期在湘西一带族长有权将涉男女私情的寡妇沉滩处死。缠足,比守贞更为残忍。女性在成年前,大约10岁左右,脚趾和脚掌的骨头会被硬生生折断,用布条束成粽子状,形成所谓的“三寸金莲”,否则就无法出嫁。大量未成年女性因为缠足而丧命或者残疾,活下来的要靠一双畸形的脚来负载身体。中国历史上的缠足现象是人类历史上很独特的一种习俗。

一直觉着守贞、缠足这样的陋习是中国古代封建礼教摧残女性所致。近来读了一些关于中国女性财产权变迁的文献,才觉这一论断过于简单。守贞缠足习俗的形成,不独与礼教有关,更与女性财产权的变化有关。社会习俗的演变在很大程度上是由财产权的变迁推动的。
在元代之前,中国社会关于女性再婚的态度基本正常。唐代《唐律?户婚律》规定夫妻可以协议离婚(称作和离)。在敦煌出土的一份唐代文书中,记载了一个男子写给妻子的离婚协议书。
“凡为夫妇之因,前世三生结缘,始配今生之夫妇。若结缘不合,比是怨家,故来相对……既以二心不同,难归一意,快会及诸亲,各还本道。愿妻娘子相离之后,重梳婵鬓,美扫娥眉,巧呈窈窕之姿,选聘高官之主。解怨释结,更莫相憎。一别两宽,各生欢喜。于时年月日谨立除书。”
协议离婚之后,男婚女嫁,互不干涉,而且男方还给了女方很深的祝福。宋代,理学盛行,对礼教的要求变严,但对女性在女性再婚也还是很宽容。台湾清华大学的赖建诚教授在《在守寡有理》一文中写道:
元代之前年轻寡妇再嫁,并非例外而是常态。宋太祖把寡妹嫁给名将高怀德,程颐赞成寡侄媳再嫁,南宋名将张俊把寡媳嫁给部将,魏了翁因嫁寡女,而摆不平众多的竞争者。还有许多寡妇再嫁的例子,都可看出到宋末为止,并无节妇与烈妇的观念。
同守贞一样,缠足的习俗也是宋代之后才出现。缠足的起源,尚无定论,一种很盛行的说法是南唐后主李煜让后宫嫔妃以白绫束足,做莲花状起舞,引致民间效仿。在整个宋代,缠足现象仅出现在上流社会,并未普及到民间。缠足的目的是满足上流社会男性的恋足癖审美偏好,做法也仅是以布帛将脚束起,并不将骨头折断。残酷的缠足做法也是元代之后。
元代是一个分水岭,自此之后中国女性的社会地位、生存状况都急剧下降。究其原因,当是元代女性财产权的变化所致。到宋末为止,女性一直拥有自己独立的财产权。这种财产权包括作为女儿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利和作为寡妇继承丈夫财产的权利。从元代开始,女性丧失了财产权、以及人身权、子女权。蒙古人统治汉人之前,其内部的婚姻财产制度体现了强烈的游牧民族特征:女性是作为财产和战利品附属于男性的。女性没有财产权,女性本身就是财产。具体而言,蒙古人实行一夫多妻制,妻子可以赠予、买卖和掠夺。成吉思汗的妻子孛儿帖,也是他四个儿子的母亲,就曾被敌对部落掠去,成吉思汗后来打败敌对部落才把妻子抢回。同时,妻子也是家庭的共有财产。丈夫死后,妻子要被家庭内的其他男性继承,称作“收继”。一个寡妇可以被其亡夫的兄弟、侄子、外甥、以及(不是她亲生的)儿子甚至孙子收继。昭君出塞里的王昭君,也是先嫁给匈奴单于呼韩邪,在呼韩邪去世后,又嫁给了呼韩邪的儿子复株累单于。蒙古人的婚姻制度与游牧民族的生存状态时相适应的。游牧民族中,为争夺资源,战争和暴力冲突频繁,男性死亡率高,家庭、部落内需要有更多的女性资源来进行人口繁殖保障兵源,同时有大量的孤儿寡母需要养活。收继制在一定程度上兼顾了这种需求,故在很多游牧民族中实行。
蒙古人灭掉宋朝之后,统一中国,也将其原有的婚姻财产制度推行到全国,产生深远的社会影响,其中之一就是守贞习俗的兴起。首先是元代女性财产权的丧失降低了她们再婚的需求。在宋末之前,女性在丈夫去世后,可以携带自己的财产(包括自己的嫁妆及继承的丈夫的财产)、子女再嫁,再婚是一种很正常的选择。从元代开始,女性的财产权丧失,丈夫去世之后,其财产(包括自己的嫁妆)、子女都归夫家所有,女性只能作为儿子(包括过继的儿子)的监护人来掌管财产,女性要改嫁,必须将财产子女留在夫家。这种情况下,女性再婚的动力变弱。其次,守寡可以免于被收继。收继制严重违反了汉族地区的伦理道德,遭到汉人的激烈反对。特别是继子收继继母的行为,在汉族人看来相当于乱伦。被收继,对汉族女性来讲是一种严重违反其价值观的人身剥夺。作为一种折中,她们更愿意选择守寡,因为根据蒙古法律,寡妇只要“出具守志不改嫁结文状”,就不必被收继。
守寡习俗可以看成是蒙古法律和汉族习俗对抗妥协的产物。相比于被收继,汉族女性宁愿选择在夫家守寡(在宋代丧偶女性可以在娘家守寡),对于蒙古人来说,女性没有离开家庭,没有导致家庭财产外流,也可以接受。这种习俗对元朝统治者来讲是一种很好的均衡状态,因此得到鼓励。1304年元成宗颁布政令,鼓励寡妇守节:“今后举节妇者,若三十以前夫亡守志,五十以后晚节不易,贞正着明者,…申呈省部,依例旌表。”
守寡习俗在明清两代进一步加强。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明清承袭了元代的财产制度,女性守寡的内在经济激励仍然存在;另外就是来自统治者的鼓励。明代建立以后,强化对全社会的道德教化,由于守贞寡妇对丈夫的忠诚很容易被联想到臣民对皇帝的忠诚,因此统治者通过鼓励、嘉奖寡妇守贞来推广忠诚的价值观。朱元璋在1368年颁布诏书,规定:“民间寡妇,三十以前夫亡守志,五十以后不改节者,旌表门闾,免除本家差役。” 将寡妇守贞同家族的税收优免结合起来。明代获政府表彰的烈女贞妇人数众多,远远超过前朝,据《古令图书集成》记载,唐代只有51人,宋代增至267人,明代竞达36000人,清代继续增加。
缠足习俗的演变过程与守贞类似。宋代缠足还仅限于上流社会少数女性,元代则大部分的汉族女性都要缠足,明代几乎已经普及到偏远的农村,清代满洲人无法接受缠足一再颁布法令禁止缠足,但很难发挥作用,不但汉族女性坚持缠足,就连满洲女性也开始效仿。民国期间,文化上的反缠足运动很多,但很难普及到基层社会,上世纪20年代出生的农村女性,大多数还是小脚。
缠足同守贞一样,可以看作是个人行为对财产制度的一种回应。白凯(Kathryn Bernhardt)在《中国的妇女和财产:960-1949》一书中提到,宋代以后直到1949年,女性没有财产权,明清两代,有关寡妇的财产诉讼都是围绕着继承人指定的。寡妇在法律上讲没有对丈夫财产的继承权,只能是作为丈夫继承人的监护人来管理财产,在没有亲生儿子的情况下,需要过继一个儿子来做继承人。在明清两代,寡妇连自由选择继承人的权利都没有,男方家族常常为了争夺财产而硬塞给她一个她不能接受的继承人,从而引发诉讼。民国期间,法律对女性财产权的改善也仅仅是承认了寡妇有自行选择继承人的权利。寡妇仍然不能继承丈夫财产。在缺乏财产的情况下,守寡是女性一种不得已的选择。而缠足,按照张五常的解释,则可以看作是一种降低丈夫家庭产权执行成本的制度安排。缠足通过在生理上限制女性自由行动的能力,增加了女性逃亡的成本,相当于女方家庭在婚姻市场上向男方家庭作出的保障男方产权安全的承诺。缠足是一种合约订立前的承诺,守寡是一种合约执行中的承诺,都是通过限制女性的权利来保障男方家庭对女性和财产的权利。
需要指出的是,守寡尽管作为一种通行的习俗存在,但传统社会里寡妇改嫁的现象也很常见。原因有如下:一是小户人家生活贫困,丈夫死后,没有可争夺的财产,家庭又需要男性劳动力,不改嫁则无法生存;二是底层百姓读书少受礼教约束少更关心生存状态,特别是明代中后期,商业贸易的发展为私人生活创造了更大的空间,三言两拍里有很多关于偷情、私奔、改嫁的故事。这些行为尽管有违主流价值观,会被嘲笑、鄙视,但仍然不断地发生;另外还有一种现象是男方家族为侵占财产而逼迫寡妇改嫁。史景迁在《王氏之死:大历史背后的小人物命运》一书中援引清代《郯城县志》中记载的一个例子:寡妇彭氏在丈夫去世后独自抚养儿子陈连,陈连的三个堂兄为了霸占财产,把正在私塾中上学的陈连活活打死。这样的事件从侧面印证了寡妇守贞的道德法律体系对守贞行为的支持赞扬,在一定程度上是对寡妇和孩子的一种保护。
守贞和缠足都是适应财产制度而形成的习俗,但缠足比守贞更为普遍:守贞尽管被推崇,但改嫁现象仍然常见,而缠足在汉族女性中几乎无人能幸免;守贞一直受统治者的鼓励,可以获得贞节牌坊以及家族的税收优免,但缠足却缺乏这一方面的激励。清代,统治者甚至一再禁止缠足,但缠足的习俗仍然能保留下来并不断自我强化。究其原因,可能在于缠足是一种婚姻合约订立前的选择,决策涉及的信息更不确定。缠足是女性在未成年之前由父母决定的,由于在婚姻市场上,缠足可以增加婚姻谈判中的竞争力,在缺乏对未来确切的婚配人家信息的情况下,女方父母只能根据婚姻市场的一搬需求状况作出判断,缠足是一种占优策略。而守贞则是女性在婚姻契约执行过程中的自我决策,可根据具体的环境在守寡和再嫁间权衡,做出判断。
守贞缠足从根本上来讲是财产制度所致。在民国期间,尽管不断在舆论上宣传解放女性,禁止缠足,鼓励寡妇再嫁,但很难改变顽固的社会习俗。在1949年后,财产制度和社会结构的大变革变革下,缠足守贞这样的社会陋俗才彻底废除。
  
本文发表于2012年《经济学家茶座》第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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懒人与拉皮尔

懒人与拉皮尔:
吐槽:文是一周前写的,现在快要开始这个话题的研究,前景不容乐观。Bless Me~
几乎每一次网络抗争后,都有观点认为,线上抵抗完全是一场自我感觉良好的视觉轰炸,充满着投机客的狡黠,跟风客的无聊和理中客的口水。待真正的危机降临到自己头上,临阵退缩和明哲保身依然是主流。这在某些评论家眼中被称作懒人行动主义。
南周事件发生后的一系列在线舆论,又把围绕懒人行动主义的论争推到了风口浪尖。恐怕很多人也已经观察到,中国当前无果的抗争,不断的妥协与频发的闹剧已经让越来越多的人产生倦怠感和失落感,所以支持这一论断的人数似乎有上升的趋势,并形成了一个独特的观点阵营。然而,单纯讥笑这个阵营的人犬儒是站不住脚的,用“承认现实不代表抛弃理想”的道德高点来反驳也是无力的,我们的考察必须回到懒人主义本身。
由于未来研究可能与之有关,我分析了现有文献所揭示的情况。总的来说,在非学术文献上,批判懒人行动主义,怀疑在线行动效果和意义的占多数。值得一提的是,格拉德威尔当年那篇被分享四万多次的《小改变》堪称范式订立事件,尽管原文的争议极大,但往后与懒人主义相关的文章几乎全都沿袭了这样一种批判的基调,致力于让人们意识到线上抗争的虚伪性。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绝大多数学术研究则证明,线上参与程度越高的人,线下参与频率也越高,所谓懒人行动主义并不负面,根本就是理论家们的虚构。还有文献进一步证明参与的漫延效应,也就是说在因果关系上,个体的线上参与确实会激发线下的参与,而且这一点在政治参与角度上特别明显。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非学术和学术文献结论的偏离现象呢?第一种原因可能因为涉及到大众传播问题时,作者都想显得自己眼光独到。在客观事实暂时未显山露水时,立场的选择是有较大自由度的。而当整个观念体系都是激赏数字行动的积极力量时,只要不对现有的底线价值观进行冲撞,反潮流的解读必定能吸引更多目光,带来更多资本。第二种原因则可能完全出于“交流的无奈”。其实双方都是对的,一个强调的是在线参与和线下参与存在较大不一致,而另一方则认为,虽然不一致存在,但前者确实可以或多或少激励后者。
即使不一致的结果确定了,原因也可能有很多。网络抗争事件中出现的种种妥协,不一定用懒人行动主义去解读。这里仅引用一个例子。1930年,心理学家拉皮尔完成了一次非常重要的实验。他与一对年轻的中国夫妇一起旅行,沿途造访当时对中国人还有很强偏见的美国宾馆和餐厅,结果发现几乎所有的场所都给予了他们非常热心的接待。然而又同样是这些场所,在事后接受匿名问卷调查时,九成当事人明确表示不欢迎中国人。拉皮尔由此发现了表述与行为间的不一致,或者说假设情景与实际情景的不一致。
在拉皮尔的实验中,结果呈现一种正面效应,也就是偏见在实际行为中降低甚至消失了。当然还有负面效应,比如大多数人都会声称不同性别,民族和地区间的人生来平等,但是各种偏见在实际生活中比比皆是。在遭遇到特定的情境时,人们的行为有着更大的偶然性,这种偶然性甚至连当事人自己有时都会感到吃惊:我居然会说/做出这样的话语/行为。
拉皮尔实验中态度与行为的不一致和懒人行动主义是有本质区别的,前者的问题在于人们不能准确地判断情境对自己产生的真实影响,其不一致是无意间造成的,但后者的不一致则是经过理性考量的,主体对自己在不同平台上的表现有着非常清醒的认识:对越涉及自己饭碗和形象等核心利益的事件,越表现出参与上的冷漠。目前来看,并没有充足证据表明中国互联网上的不一致都是懒人行动主义的表现。
所以,懒人行动主义究竟存在与否依然非常不清晰。现在一来需要探究类似于拉皮尔实验的现象是否存在,二来需要比较这种态度与行为的不一致是否有显著的国别差异。比如是否在威权主义国家,不一致的程度要高于一般民主国家,以及哪些因素可能导致这样一种不一致。
关于懒人行动主义的争论需要建立起码的共识,否则它将和很多大是大非的辩论一样,变成一种低级的刺激-反应循环,一种权力恶行的副产品。

如果你的男友是狼人

如果你的男友是狼人:

繼上一篇談到如果男友是吸血鬼會有多麼不方便,這一篇就來談談你男友如果是狼人有多麼不方便吧!
首先,犬科動物的共通傳染病很多,心絲蟲啊、跳蚤啊,狂犬病啊,所以你在確定要跟這個男友交往之後,可能要帶他去打很多疫苗什麼等等的東西,免得你們交往沒幾個月他就死掉。特別是三天兩頭因為他到野外草堆中亂滾而長跳蚤,又必須要點蚤不到這類東西就真的讓人覺得很煩。

再來就是你最好不要戴銀戒指之類的銀製品,否則如果兩個人激情相擁你不小心用戒指割了他一下,他可能又死了,而且因為狼人死後會恢復人的身體,所以這下除了戀情短暫之外,你還要面對台灣警察解釋自己男友其實是個狼人,這問題可能會真的很不容易解決。

另外,由於很多眼藥水的成分是硝酸銀,所以你男友也不能隨便點眼藥水不然就是死。也幸好現在都是數位相機了,不然當年還有底片的時候溴化銀可能也會讓你男友葛屁。當然,他也不能在你家亂開冰箱,有些冰箱用銀殺菌可能也會順便殺死你男友。
然後你們同居的地方可能必須要真的隔音很好,你也必須要買很好的耳塞,否則你男友三天兩頭半夜傲屋傲屋叫,連流浪狗都會被環保局抓走了,你覺得你熬屋熬屋叫的男友可以倖免於難嗎?到時候你一時之間找不到男友,十二天之後發現他已經被流浪動物收容中心安樂死了,這下又是一個短命戀情,真的很麻煩啊。

但是當然狼人男友也有好處,譬如說你想要去逛街,不想要帶他一起在旁邊煩你,你就跟他說個SIT!然後他就可以乖乖坐在路邊用後腳抓頭。平常沒事丟個肉骨頭給他啃一啃也可以讓他自得其樂一個下午。

但唯一的問題就是你必須擁有很強的心臟和很強烈的信心。想想看,你男友每一個月都會神秘消失一次,然後全身衣服破光光的倒在路上,聲稱他完全記不得中間發生了什麼事情!你要有多信任他才能夠不懷疑他不是去某個夜店拉K狂歡?或者是跟小三玩過頭被丟到街上?

如果你的男友是吸血鬼!

如果你的男友是吸血鬼!:

不知道你看過木瓜汁城沒有?總之那是一個少女愛上吸血鬼的故事。
但是大家一直在那邊覺得男友是吸血鬼很浪漫的女性我認為太過不切實際了,因此在我必須要積稿找題材的狀況之下,我必須分析一下如果你交了一個吸血鬼男友會有什麼樣的結果。

首先,你的吸血鬼男友在台灣很容易死掉。因為吸血鬼怕大蒜,而台灣很多大蒜料理都不會標明的。
譬如說你跟你男友過年想要吃個佛跳牆吧!不行,會死!因為佛跳牆裡面有一整顆的大蒜!大蒜麵包當然不行,路邊車子叫賣的蒜頭雞也不行!吃泡菜!死!因為很多種泡菜裡面也有放大蒜!吃臭豆腐!死!因為醬油裡面加了蒜泥!吃餃子!死!因為沾了大蒜醬油!然後如果你買了香腸配了大蒜吃之後親你男友一下也是死!

好啦,除此之外在台灣這個陽光普照的地方,你的吸血鬼男友也很難生存。想想看,大家興高采烈的跑去墾丁海邊游泳,結果你男友卻在沙灘上被曬成一團灰,你還得用小桶子把這團灰裝回家去復活,聽起來出門去玩實在不是很愉快啊!

然後除了其他的問題之外,你男友如果堅持只吸處女的血這種毫無意義的作法的話,在台灣他可能會越來越吃不飽,而且可能會因為處女年齡一直降低,而被迫納入兒少法的範疇裡面。或者,你男友可能會就這麼餓死。
再來,你男友在台灣每次下雨的時候行動就會很不變,因為吸血鬼沒有辦法跨越流動的水。

而且你男友每次看到紅十字會的標誌時,可能就會覺得很不舒服。因為十字架型的東西對吸血鬼都是威脅,不過我倒是建議他去看看現在紅十字會的會長王清峰,因為幾年前她說要跟死刑犯一起下地獄,不知道現在是回來了還是暫住在那邊?但相信他應該會遇到一些認識的人才對。
當然,如果你的吸血鬼男友去你家找你,如果你不在,即使他有鑰匙也進不來。因為吸血鬼必須要獲得主人的邀請才能進門。
所以,有個吸血鬼當男友並沒有很方便,請你不要再亂想了!

独裁时代的异端与自由

独裁时代的异端与自由:

思虑再三,我将题目从“独裁时代的异端与狂热分子以及自由”改成了现今的样子:异端与自由,在独裁横行的时代会是怎么样的?而狂热分子?没错,在任何时代都会有。正如茨威格在这本《异端的权利》中写道:
“历史一再重演着这样一出荒唐的场景:煽动民族之间的敌意,或是挑起信仰之间的对抗,这样的行为被容忍或是鼓励;而一切和解的意图,和平的理想,都遭到质疑活镇压,借口是题目威胁到了某些宗教或民间的团体。”
在中世纪的日内瓦,独裁者就已经把这一套玩得熟门熟路:民族敌意、信仰对抗,武力与荷尔蒙(抑或是人类天性中的好斗之心)结合得好,就是青年党卫军。再加上如脱缰猛兽般的权力,一个独裁时代就这样诞生。
作为一本不朽的异类传记,《异端的权利》并不具备可供考究癖们吹毛求疵的实力。然而,不朽之所在就是,茨威格先生在此书中描述了一个独裁者及其反对者的诞生与斗争,以及,在这个过程中,聪明而沉默的大众是如何任由理性和人性被践踏、被肢解、被焚烧。当然,还有多年之后,茨威格一再强调“自由与欢乐”是这个世界的精神上的阳光雨露:
“若是再没有自由与欢乐来浇灌,世界将会变得贫瘠不毛,再无创造;而生命,若是束之一严苛的制度,也将变成一具冻僵的死尸”
也正是茨威格先生,用生动而深邃的笔触,向世人勾勒出独裁者是如何成为独裁者:
“这种(独裁者)暴力的统治,来自于追求自由的运动,而它对于自由思想的反动,往往比世袭的政权更为狂热。那些依靠革命成功而纂权夺位的人,往往会成为进一步改革的反对者,他们最擅长愚民,也最不宽容”
而那些聪明而沉默的大众,则又是如何一步步地像温水里的青蛙,被加尔文“煮熟”:
“加尔文主要并不是依靠这些野蛮的判决(指宗教法庭的判决)、死刑和酷刑,来破坏日内瓦人的自由观点。相反,他更依赖于系统和细致入微的暴政,还有日常的恐吓。”
在这些细致入微的暴政之下“无时无刻戒备森严的恐怖,最后必然会使得个人和大众的尊严感、活力感消除殆尽”,“随之而来的是一种群众性的焦虑,甚至通过传染扩展到最为勇敢的人”。
而那些尚存反抗之心的人呢?“尽管许多人收到内心反抗独裁的精神的激励,然而如果他们的反抗还不足以带领他们参加统一的运动,以实行一个共同的计划,那他们的反抗必定徒劳无益”。茨威格这样描述着在独裁时代里民众的反应与反抗会是怎样的图景。这些描述文字犹如镜中水月般清晰,但却也让人感到虚无和乏力:独裁时代的暴政中,个人的自由何为?茨威格先生给出这样的文字:
“在独裁统治的阴影之下,精神自由是永远不可能安逸自在的,而只要它的势力范围内有一种独立精神,一种独裁统治就永远不可能无忧无虑和充满自信。”
可是,生活不是电影,生活中的风云人物的存活率如发现独角兽的几率一样低。更何况,在很多时代(茨威格先生要比我乐观,他只是说“在一些时代”),最简单、最明晰的真理,都不一定能得以传播。而在简单而明晰的真理广为人知之前,真理还需以乔装打扮一番,“那些最人道、最神圣的思想只能从后面溜出去,戴着面具,蒙着面纱,伪装得像个贼似的,因为在前门,守着一群当局的警察和雇佣兵。”同样,即便如此,真理亦需要不断地重复,才不会被健忘的人类丢弃。伟大的卡斯特利奥说:“毫无疑问,我所说的,全是前人讲过的话。但是重复真理和正义的东西,知道人们加强了认识,却毫不多余。”
“因为,在每一个时代,暴力总会改头换面,卷土重来,那么坚持精神层面的东西的人们,也应该改变形式,不断与之斗争。他们绝不能借口敌人力量过于强大,从而避而远之。因为,需要讲的话讲得再多也不过分,真理则从来不会白白说出。甚至即使上帝的话并未获胜,它也显示了其永恒的存在:在这一刻礼拜它的人,提供了光辉的证明,证明恐怖不能支配自由精神。即便是在最为残酷的世纪里,依然有一方天地,留给人道的声音。”
虽然为读者留有希望,然而茨威格不断地提醒着我们,构成历史的生活并不具备道德属性,而于其中取食的人们的各种选择,则为独裁时代赋予了各种属性:抗争、勇敢抑或是沉默、懦弱。宽容、自由、独立精神、人道却并没有在卡斯特利奥的时代战胜加尔文身后的极权统治。
“老一代的记忆中是早年宽松的时代,总会把它拿来与现存的暴力统治相比较,等他们都去世了,新的一代没有这些记忆,他们在一种新的传统中长大,也就认为这种传统理所当然了。”
清教徒的刻板生活影响了欧洲,而加尔文留下的独裁统治手法却并没有随着“加尔文主义”的改良而变得更好,当下的独裁者时代,却被更多的面具所掩盖:经济增长、就业率上升甚至是通货膨胀。
在“加尔文对抗加尔文”一段中,茨威格饶有兴味地写道“对于卡斯特利奥即将引用的下段文字,身处1554年的加尔文,恐怕要把当年写作这些文字的加尔文送上火刑柱了。因为在《基督教原理》里,他写道‘处死异端是一种犯罪,用火和剑结束他们的生命,更是违反人道的原则’”。而最初作为异端的加尔文从法国逃出之后,却开始了变本加厉地迫害那些成为“异端”的人。这样的吊诡,在后世的独裁者历史中屡见不鲜。
茨威格先生用精准的语言描述了独裁者的时代,也用了不灭的热情向那些绝望的人描述了在独裁时代,作为反抗者的异端,他们的自由、他们的独立精神又是如何以其形式生存、发展或幻灭。
因而,在独裁时代,这是一本不朽的书籍,因为它彰显着个人的独立精神与自由、宽容以及理性。而在非独裁时代,这也是一本不朽的书籍,因为它时刻提醒着人们,极权如同幽灵。
向所有在独裁时代反抗的人致敬,你将永不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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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January 22, 2013

法海为什么要跟许仙、白娘子作对

法海为什么要跟许仙、白娘子作对:

白娘子的故事大家都很熟悉,当年赵雅芝的那部《新白娘子传奇》更是成为一代经典。可是,许仙、白娘子夫妻俩日子过得好好的,法海到底为什么非要跟人家作对?相信很多人都会产生这样的疑惑。想来想去,似乎只能说是嫉妒了。后来又出了许多演绎法海的文艺作品,给法海也安排了许多情爱纠葛,把法海塑造成一个想爱又不敢爱、不懂爱、得不到爱的形象。这种解释,确实也可以说得通,又符合现在的潮流,几乎成了一种时尚。
不过,我在看《西湖民间故事》的时候发现,白娘子故事的更早流传版本其实已经把法海问题讲得非常清楚合理了。《西湖民间故事》这本书是 1959 年开始搜集整理,因为文革的阻挠,1978 年才得以出版,其反映的故事应该还没受现代媒体流行文化的影响。我觉得这个版本的白娘子故事在很多细节问题上都非常严谨,情节环环相扣,比后来流行的版本好得多。
这个版本的白娘子故事,概况起来是这样的:
三月三,西湖边上非常热闹,游人多,摆摊的人也多。吕洞宾也来凑热闹,挑个担子卖汤圆。他喊:“大汤圆一文钱三只,小汤圆三文钱一只!”大家都笑他,以为他说反了,可是吕洞宾还是这样喊。大家都围过来买他的大汤圆,一会就卖完了。这时有个老头带着一个小男孩,小男孩也想吃汤圆,因为大汤圆卖完了,老头就买了一个小汤圆。(小男孩吃小汤圆是因为大汤圆卖完了,而大汤圆卖完了是因为大汤圆个子大反而比小汤圆便宜。每件事都有前因后果,丝丝入扣。)
小男孩吃了汤圆之后,三天没吃饭。老头去找吕洞宾,吕洞宾说,我的汤圆不是每个人都有福消受啊。他倒拎起小男孩,汤圆从小孩嘴里吐了出来,滚下西湖。断桥下面有一条白蛇和一条乌龟,白蛇脖子长,抢着吃到了汤圆。乌龟赖白蛇抢了汤圆,跟白蛇打。两人本来都是五百年道行,但白蛇吃了汤圆,这汤圆其实是仙丹,相当于五百年道行,乌龟打不过白蛇,跑了。(这乌龟就是后来的法海,他和白蛇的仇就是这时候结下的。乌龟和白蛇的本领本来差不多的,乌龟打不过白蛇是因为白蛇吞了汤圆,多了五百年道行,而白蛇能抢到汤圆是因为蛇比较长。每一步都必然而合理。)
白蛇多了这五百年道行,才能变化成人。她后来遇到许仙,许仙自我介绍说:“因为我小时候遇到过神仙,所以取名许仙。”许仙就是当年吃汤圆的小男孩。(完美解释了许仙名字的由来。许仙的名字是因为当年的汤圆,白蛇能变成人也是因为当年的汤圆,两人的缘分更是因为当年的汤圆。)
许仙、白娘子两人结婚、到镇江开药房的事就不细说了。
当年被打跑的乌龟,逃到如来座下听经,趁如来打瞌睡的时候偷了如来几件宝贝,到人间化作一个和尚,取名法海。法海害死了金山寺主持,自己做起了方丈。他嫌寺里香火不旺,就在城里散布瘟疫,想让人来寺里烧香许愿。但大家都去许仙那抓药,瘟疫流行不起来。法海气得要命,跑到许仙店里一看,原来老板娘就是当年的白蛇。(双方旧恨未解,又添新仇。许仙的职业也变得重要,他正好是开药店的,才会和法海结上仇。而法海散布瘟疫的原因,也并非单纯为害人而害人,他是想让人生病,好让他寺里赚香火钱。)
法海趁白娘子不在的时候,约许仙七月十五去金山寺参加盂兰盆会。那天许仙本想和白娘子一起去,但白娘子已经怀孕,不便爬山,许仙就自己去了。法海告诉许仙,白娘子是蛇妖,逼许仙拜自己为师,出家当和尚。许仙开始很惊慌,但后来想:“娘子对我情义深重,即使是蛇,她也不会害我。她如今有了身孕,我怎么能抛下她出家做和尚!”法海就把许仙关了起来。(这一版的许仙很有情有义啊,没有像其他版本那样动摇心性,怀疑白蛇,嫌弃白蛇。)
白娘子去找法海要人,水漫金山,但法海有偷来的宝贝抵抗,白娘子失败,就回西湖练功。许仙后来自己想办法逃走,回到药店,看到人去楼空,就也回了西湖边。二人重逢。后来白娘子生下一个孩子。摆满月酒的时候,许仙想,娘子要抱孩子出去跟长辈亲友们见面,可惜首饰都丢了。这时听见外面有货郎叫卖凤冠,他出去一看,很漂亮,就买回来给白娘子戴上。这凤冠越箍越紧,原来那货郎就是法海,凤冠是他偷的宝贝变的。(法海之前是打不过白蛇的,能困住白蛇全靠从如来那偷来的宝贝。白蛇之所以中招是因为戴了宝贝变成的首饰,而她之所以要戴首饰是因为:一,孩子办满月酒,要见长辈亲友;二,原来的首饰,因为之前法海金山寺那一场闹,都丢了。金山那一场大闹,不仅本身是情节的一个大波折,而且为后来的故事埋下了伏笔。此外,白蛇的怀孕生子也有多重作用,之前解释了为什么许仙会独自去金山寺,现在又引出了买首饰。每个细节的设置都有意义。)
法海造了一座雷峰塔,把宝贝砌进去,镇住白蛇。小青逃走了,她苦练功夫,又回来找法海报仇。两人打的时候惊动了如来,如来把法海偷走的宝物都收了回去,包括砌在塔里的宝贝,这样白蛇就出来了。法海没了宝物,打不过白蛇青蛇,只好逃到螃蟹肚脐下面躲起来。螃蟹原先是直着走路的,因为肚子里钻进了法海,就改成横行了。至今掀开螃蟹背壳,还能看见秃头和尚呢。(法海为什么一会儿很厉害能收了白蛇,一会儿又打不过白蛇要躲进螃蟹里,是因为如来宝贝的得失。这故事甚至还解释了螃蟹为什么会横行。)
这个故事的情节编织得实在是太圆满了,结构实在是太精巧了,每个细节都有作用,每个情节都有铺垫,实在是丝丝入扣、环环相因。我真心叹服,希望我也能写出这样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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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day, January 18, 2013

电子书借阅需要新模式

电子书借阅需要新模式:
ALA说全美有四分之三的图书馆提供电子书借阅服务,然而据著名调查公司皮尤Pew统计,约只有5%的图书馆持卡读者“尝试”过在图书馆借阅电子书。

出版商要笑了。是的,这正是他们希望的结果。
我在东莞年会的报告中也指出过这个现象。按常理电子书都应该比纸本便宜,然而美国的畅销书通常是不向“馆配市场”开放的,即图书馆如果去买,人家还不屑卖给你,如果给你,通常以高出零售价5-10倍的价格,而且还可能附带条件,例如每本只能外借26次,等等。
我在一篇博客中分析过美国出版行业如此恐惧的原因:美国的图书馆太强大。全美大约三分之二的人口是公共图书馆的持卡读者,一旦他们向这个水库无条件地注水,美国人的数字阅读问题就基本上解决了,他们无法从其它渠道获得足够的经济利益。
这种恐惧使得他们在找到一种合理的商务模式之前,对图书馆行业必然采取敬而远之的态度。相比较而言,亚马逊、Overdrive或者3M向图书馆提供的借阅支持,还是一种出版商掌控掌握主动权的方式。
上游的涓涓细流,必然导致图书馆这头智慧的大象始终处在一种饥饿状态。这就是为什么美国图书馆电子书借阅的waiting list总是那么长。美国出版商成功地把图书馆当成了一种饥饿营销的场所:当读者借不到的时候,反而扩大了他们的销量。这时候他们的平台成了强大的销售平台,他们的每一台阅读器都成了营销的POS机。
图书馆必须打破这个僵局,图书馆也有Power打破这个僵局,这个力量也正来自于它强大的读者群,更来自于它背后天堂般崇高的理念。
没有图书馆的数字阅读是不公平的,也是不自由和不完整的,图书馆必须介入到电子整个流程中来。出版商可以赚取他们应得的利润,但如果他们想超额利润,图书馆就应该转而支持一种新模式的建立,这是一种从传统出版的尸体上跨过去的模式:直接从作者那里获得资源。亚马逊已经在尝试,盛大也是这种模式。在网络时代,作者,其实都是读者。这其中唯一的危险是:不要让亚马逊和盛大,也变成了嗜利如命的传统出版商。
这一切并非不可能任务。德者不孤,图书馆的理想并非只有图书馆在实践,前面已经有谷歌把“整序人类知识,提供免费使用”作为它的社会责任了。